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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成果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一)完成訂定「非農地(非農用)環境雜草管理指引」,提供公部門多元化雜草管理方式

​邀請行政院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關切除草劑議題之環保團體,經過7次研商討論會議,內容包括:預防性防治(如整地、客土)、物理性防治(人力或機械除草)、植被管理(覆蓋不同草種)、生物性防治(國際已有利用動物於公園內吃草之案例)等多元防治方式,提倡由公部門帶頭做起,透過各種雜草管理方法取代傳統化學防治,落實非農地不用除草劑。其中,在歷次跨部會研商會議中,已有部會表示所轄土地均無使用除草劑。

環境雜草綜合管理方式
「非農地環境草管理指引」之環境雜草綜合管理方式

(二)完成訂定「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自治條例參考版」,供地方政府制(訂)定管理法規參考

制(訂)定非農地雜草相關管理法規,本署於107年亦同步邀請行政院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關切除草劑議題之環保團體共同完成訂定「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自治條例參考版」,特別針對公園、學校、農村社區、醫院、道路綠地、墓園、經人為規劃之溪畔、坡地等非農業非農用土地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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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3,409
  • 資料發布日期:111-04-28
  • 資料檢視日期:1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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