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為落實綠色化學推廣,擴大知識傳遞及效益,以及建立科學觀念,達到風險溝通、知識建立成效,辦理本 (112)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
一、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本(112)年5月22日止
二、執行期限:自核定日起至本年11月15日止
三、對象:民間團體或學校(大專校院及國民小學)。
四、徵求主題:辦理應用或建置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之教材、動畫、繪本、桌遊,或辦理研習、教育推廣、競賽等活動。
五、推廣對象:學校師生、一般民眾及原住民族(推廣於師生及原住民族優先)。
六、範疇:
(一)應用本局於107-111年建立之綠色化學或參考國際 (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教材、動畫、繪本、桌遊等進行教學或研習等推廣。
(二)以綠色化學12原則配合本局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為主題開設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相關課程、編撰教材、教案、設計實驗、辦理演講、營隊、競賽及相關教學活動。
(三)參考本局全球資訊網主題專區及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資料編撰與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 相關之教育推廣活動,包括編撰教材、教案以及設計動畫、繪本、桌遊等。
七、案件數及額度:
(一)原則每案上限新臺幣(下同)15萬元,案件數8件, 總經費120萬元。
(二)本局得依案件實際申請情形及審查結果,於總金額 內,調整補(捐)助案件核定之數量及金額。
收件地址:10667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
聯絡電話 : (02)2325-7399分機55528
聯絡人:陳誌賢技士
聯絡信箱:chihhsien.chen@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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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pdf | 290 KB | 113-08-20 | 1298 |
112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odt | 53 KB | 113-08-20 | 1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