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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暴露

  石綿於1977年被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歸類為一級人類致癌物質,勞工暴露於石綿環境中,如無適當之安全防護,將有罹患石綿相關疾病(如間皮細胞瘤、肺癌等)之風險。對於從事石綿作業、營造拆除或保溫材料維修或拆除作業之勞工,可能有暴露石綿危害之虞,雇主應強化勞工對石綿危害之認知,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並落實特殊健康檢查與管理,保障在職勞工之安全及健康。

  勞工因暴露石綿引發之疾病潛伏期長達20-40年,為確保罹患職業疾病勞工之權益,勞動部訂有職業疾病認定、給付與補助之程序與法令規定,如有疑似石綿相關職業疾病患者,可洽勞動部委託之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提供門診諮詢服務。

  勞動部於107年9月28日發布石綿建材拆除作業危害預防指引。

連結網址:https://www.osha.gov.tw/1106/29647/35523/
內容包括勞工健康檢查、作業環境監測、危害預防、職業病審查程序、補償機制及相關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保險條例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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