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一)完成訂定「非農地(非農用)環境雜草管理指引」,提供公部門多元化雜草管理方式
邀請行政院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關切除草劑議題之環保團體,經過7次研商討論會議,內容包括:預防性防治(如整地、客土)、物理性防治(人力或機械除草)、植被管理(覆蓋不同草種)、生物性防治(國際已有利用動物於公園內吃草之案例)等多元防治方式,提倡由公部門帶頭做起,透過各種雜草管理方法取代傳統化學防治,落實非農地不用除草劑。其中,在歷次跨部會研商會議中,已有部會表示所轄土地均無使用除草劑。
圖片中央以相連圓圈呈現五種雜草防治方式,主體為「01 預防性防治」與「02 物理性防治」,並向左延伸出「03 地被植物管理」、「04 生物性防治」及「05 化學性防治」。右上方說明預防性防治是在種植前先適當整地、客土或短期淹水,以降低雜草萌芽;右下方則寫著「機械/人力除草」,代表物理性防治作法。左上文字說明地被植物管理,是利用不同覆蓋程度的地被草種覆蓋於土壤表層抑制雜草;左下則以「利用放牧動物防治雜草,例如美國紐約公園利用山羊吃草」說明生物性防治的案例;最左側標註「非選擇性除草劑(非農地非農用不適用)」對應化學性防治,強調在非農地應謹慎且有限度使用除草劑。
(二)完成訂定「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自治條例參考版」,供地方政府制(訂)定管理法規參考
制(訂)定非農地雜草相關管理法規,本署於107年亦同步邀請行政院相關部會、地方政府、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關切除草劑議題之環保團體共同完成訂定「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自治條例參考版」,特別針對公園、學校、農村社區、醫院、道路綠地、墓園、經人為規劃之溪畔、坡地等非農業非農用土地加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