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根據《鹿特丹公約》附件三所列化學品,各締約方需依PIC程序(事前知情同意程序)作出是否同意進口的決定,此即為所謂的「進口回應(Import Response)」。每年6月與12月,所有由締約方提交的決定將彙整刊載於PIC通報(PIC Circular),並可於進口回應資料庫中查詢。 各國進口回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