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背景
澳洲工業化學品引進計畫(AICIS)的執行董事已依《2019年工業化學品法》(Industrial Chemicals Act 2019,IC Act)第74條,啟動對全氟與多氟烷基物質(PFAS)在澳洲的引進與使用之評估。
本次評估將檢視澳洲工業化學品名錄(AICIS Inventory)上所列的522種PFAS(以下稱「名錄 PFAS」),並已納入AICIS的「滾動行動計畫」(Rolling Action Plan)。評估將確認名錄PFAS是否已在澳洲被引進;若答案為是,則進一步確認:
• 引進的數量(體量)為何
• 目前的用途為何
同時據以考量哪些化學品需要進一步評估。
依IC Act第76(5)條規定,在向登記人(registrants)發送通知(見下文)之前,須發布本聲明。
將要求提供哪些資訊?
AICIS執行董事將於下週透過電子郵件,向在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含當日)期間完成註冊的所有引進者發送通知,依《工業化學品法》IC Act第76條要求其提供澳洲境內名錄PFAS化學品之引進與使用資訊,涵蓋2023–24與2024–25兩個註冊年度。
每位登記人的應提供資訊如下:
• 是否曾以進口或製造方式在澳洲引進任何名錄所列的PFAS。
• 對於已引進的名錄PFAS,需提供:CAS號碼與化學名稱、引進方式(進口、製造或兩者)、引進總量,以及最終用途。
• 對於無法提供的任何資訊,需說明無法提供的原因。
注:若屬於《工業化學品法》(IC Act)第11條所定義的排除之引進(excluded introduction),登記人無需就名錄所列 PFAS 提供資訊。
將另行請求的其他資訊
依IC Act第75條,登記人也會被自願性地請求提供與執行董事評估相關的其他資訊(例如更早註冊年度的資料)。
誰需要提供PFAS資訊
所有在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含當日)期間完成AICIS註冊的引進者,都會收到執行董事以電子郵件寄發的書面通知。收件人需檢視名錄上 522 種PFAS,判斷自己是否有引進其中任何一種,並將結果告知AICIS。若確有引進,須就每一種化學品提交前述必填資訊。
何時提交
自通知日期起40個工作天內必須提交所需的PFAS資訊。
需要協助嗎?
通知中將提供每位登記人的專屬線上表單,可用來填報必填與其他相關資訊。若對回覆有疑問或遇到技術問題,請填寫我們的PFAS諮詢表(PFAS enquiry form)。
新聞出處:澳洲工業化學品引進計畫(AICIS)
資料來源:澳洲工業化學品引進計畫(AIC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