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要內容區
:::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資訊網站

:::

全球化學品監管趨勢:加拿大與馬來西亞同步收緊有害物質限制

  • 轉載單位:綜合規劃組

加拿大正式將得克隆(DP)和十溴二苯乙烷(DBDPE)納入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 , CEPA)有毒物質清單,並計劃加強相關法規;馬來西亞則全面禁止DP和UV-328的生產與使用。全球環保法規趨嚴,企業需及早應對合規挑戰,以確保供應鏈穩定。

 

加拿大將DP與DBDPE納入CEPA有毒物質清單

加拿大於2025年2月26日公告將2項阻燃劑:得克隆(DP)和十溴二苯乙烷(DBDPE),添加到《加拿大環境保護法》中,並計劃於近期更新《禁止某些有毒物質規範》。

 

馬來西亞確認得克隆和UV-328的生產和使用的註冊登記沒有豁免

馬來西亞環境部(DOE)在2025年2月28日發布公告,明確表示馬來西亞將遵循《斯德哥爾摩公約》關於管理DP和UV-328的管理指導方針。

 

新聞出處:SGS新聞

資料來源:SGS新聞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2,576
  • 資料發布日期:114-04-09
  • 資料檢視日期:114-11-27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