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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在2022年6月決議將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鹽類與相關物質納入Annex A管理,且無特定豁免用途。作為《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國之一的歐盟為展現國際承諾,於2023年8月8日發佈Regulation (EU) 2023/1608,將PFHxS納入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法規 (EU) 2019/1021附錄I的A部分。
物質名稱 | CAS No. | EC No. | 限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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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luorohexane sulfonic acid (PFHxS), its salts and PFHxS-related compounds 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 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是指以下物質: I. 包括其任何支鏈異構體的全氟己烷磺酸; II. 及鹽類; III. PFHxS相關化合物,就《公約》而言,是指含有C6F13S-結構作為化學元素的一部分,並可降解為PFHxS的任何物質。 |
355-46-4 與其他 |
206-587-1 與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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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全國公證
資料來源:全國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