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資訊網站

查詢
:::

歐盟POPs法規新增全氟己烷磺酸(PFHxS)限制

  • 轉載單位:綜合規劃組

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在2022年6月決議將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鹽類與相關物質納入Annex A管理,且無特定豁免用途。作為《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國之一的歐盟為展現國際承諾,於2023年8月8日發佈Regulation (EU) 2023/1608,將PFHxS納入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法規 (EU) 2019/1021附錄I的A部分。 

PFHxS納入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法規 (EU) 2019/1021附錄I的A部分
物質名稱 CAS No. EC No. 限制規定
Perfluorohexane sulfonic acid (PFHxS), its salts and PFHxS-related compounds 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

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是指以下物質:
I.  包括其任何支鏈異構體的全氟己烷磺酸;
II. 及鹽類;
III. PFHxS相關化合物,就《公約》而言,是指含有C6F13S-結構作為化學元素的一部分,並可降解為PFHxS的任何物質。
355-46-4
與其他
206-587-1
與其他
  1. PFHxS或其任何鹽類在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的濃度等於或低於0.025 mg/kg(重量計, 0.0000025%);
  2. 所有PFHxS相關化合物在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的濃度等於或低於1 mg/kg (重量計, 0.0001%);和
  3. 當PFHxS和PFHxS相關化合物存在於濃縮消防泡沫混合物中,且將用於生產其他消防泡沫混合物時,其濃度應等於或低於0.1 mg/kg(重量計, 0.00001%)。委員會應在2026年8月28日之前審查和評估此項豁免。

 

新聞出處:全國公證

資料來源:全國公證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2,168
  • 資料發布日期:112-09-20
  • 資料檢視日期:113-08-21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