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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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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一、PFAS種類及危害 二、PFAS常見用途 三、可能接觸PFAS的途徑 四、如何降低PFAS的暴露
五、PFAS對健康的潛在影響 六、國際上對PFAS的管理措施 七、我國對PFAS的管理措施  
  1. PFAS的種類及危害
    1. 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是什麼?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PFAS為一個以上的C-F鍵結所組成之化合物且該碳原子不連接任何H/Cl/Br/I的化學物質,目前已知種類超過 12,000 種。PFAS為人工合成化合物,因具備優異之耐熱、耐酸鹼、抗腐蝕、抗污等性能,廣泛應用於民生與工業產品中。由於部分PFAS結構高度穩定,在自然環境中難以降解,故被稱為「永久性化學物質(Forever Chemicals)」。PFAS為涵蓋範圍廣泛的化學物質類群,其性質、用途與可能風險各有不同,並非所有PFAS 均具有相同程度之毒性或環境影響。
    2. PFAS有哪些種類呢?
    •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依據PFAS結構及其氟化程度分類如下圖
      PFAS介紹
    • 美國州際技術與法規委員會(Interstate Technology and Regulatory Council, ITRC)公布之PFAS類別資訊,PFAS可以分為聚合或非聚合化合物;其中非聚合化合物的碳鏈長於或等於8為長鏈PFAS化合物,碳鏈短於或等於7為短鏈PFAS化合物。較常見官能基種類如碳氟鏈尾端加上羧基(-COOH)的全氟羧酸(PFCAs),與尾端加上磺酸基(-SO2OH)的全氟磺酸(PFSAs),全氟羧酸(PFCAs)如常見的有8個碳鏈結的全氟辛酸(PFOA)及近年來常見的HFPO-DA、GenX(包含HPFO-DA以及其鹽類,主要是銨鹽);而全氟磺酸(PFSAs) 常見的則有4個碳鏈結的全氟丁烷磺酸、6個碳鏈結的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8個碳鏈的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

    1. PFAS有什麼危害呢?
      PFAS並非急毒性物質,在日常生活中短時間、低劑量的接觸通常不會對人體造成立即或明顯的傷害。但因某些PFAS具有持久性與生物累積性,需關注其長期暴露可能導致的潛在健康風險。2023年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已將PFOA的致癌性提升為Group 1,表示有充分證據顯示該物質會導致人類罹患癌症;PFOS的致癌性則分類為Group 2B,表示在人類的致癌證據有限,而在實驗動物中的致癌證據也不夠充分,顯示該物質可能導致腫瘤產生(證據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PFAS 為一大類物質,其中部分特定種類,如PFOA與PFOS,具有在生物體內累積之特性,並可能經由食物鏈逐級傳遞,對食物鏈上層生物(如肉食性動物與人類)造成潛在風險。部分研究顯示,長期接觸這些PFAS,可能與健康影響相關,例如代謝功能降低、血中膽固醇升高、生殖功能干擾、特定癌症風險增加等。此外,針對孕婦、胎兒與幼童等敏感族群,亦有研究指出,某些PFAS的暴露可能與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性早熟、神經發育遲緩及免疫系統功能損害等風險增加相關。

       

  2. PFAS常見用途
    1. 日常生活中哪些產品會有PFAS?
      舉凡日常生活中各類產品,幾乎都可以發現PFAS的蹤跡。例如食品包裝容器:麵包防油紙袋、爆米花紙袋;個人護理產品:牙線、牙刷、乳液;醫療用品:OK繃、傷口敷料;鍋具:鐵氟龍不沾鍋、烤箱烤盤等。
    2. 為什麼工業上要使用PFAS?
      PFAS具備防水及防油等特性,且同時也具有介面活性特性而被廣泛使用於各種產業中,如添加於室內裝潢業用的油漆及塗料能使漆面更加耐久,食品加工業使用防油塗層包裝容器,金屬電鍍業的電鍍劑,醫藥業的防水敷料,攝影產業的底片,半導體產業晶片光罩製程所需的冷卻劑,應用於特定類別火災之消防泡沫,以及塑膠和橡膠製造業、冷媒、木材工業等,亦可添加於航太用液壓油以減少火災及腐蝕的機率等。
       
  3. 可能接觸PFAS的途徑
    1. 一般民眾可能從哪些途徑接觸到PFAS?
      在日常生活中,民眾有可能透過以下幾種情境接觸到PFAS:
    • 吸入:使用含PFAS之建材、油漆、家具及紡織品時,若產品破損或是使用過程中導致粉塵或纖維飄散於空氣中,進而可能有吸入的風險。
    • 食入:若飲用水或食物受到PFAS污染,可能經由攝食方式導致 PFAS 進入體內。
    • 皮膚接觸:若穿著具防水防污功能的衣物、紡織品,或直接接觸含 PFAS 的塗料、清潔劑等產品時,可能透過皮膚產生接觸。若長時間或重複性接觸含PFAS產品。
    1. 我要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曾接觸到PFAS?
      PFAS可能透過日常飲水、飲食或使用含有PFAS的產品,逐漸累積在我們體內,若希望瞭解體內是否存在PFAS,可透過血液檢測,但這並非常規檢查項目,需透過特定實驗室協助檢測,檢測結果僅能提供體內PFAS濃度情形,但無法預測確定健康問題。
       
  4. 如何降低PFAS的暴露
    1. 有哪些技術可用於去除或降低環境中PFAS?
      目前已有多項處理技術可用於降低環境中PFAS的濃度,包括逆滲透、電化學處理、生物碳吸附、薄膜過濾以及活性碳吸附等方法。這些技術多處於持續研發與優化階段,其實際處理效能與適用範圍仍需進一步驗證,且普遍涉及較高的建置與操作成本,需視具體環境條件與處理目標進行評估與選擇。
    2.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減少接觸 PFAS?
      • 為了減少日常生活中接觸PFAS,可從飲食、用品與居家習慣著手。在飲食上,避免使用不明成分的食品包裝,自備環保容器與餐具,並選用不鏽鋼或鑄鐵鍋具,取代可能含有PFAS塗層的不沾鍋;同時避免使用防油防水的食品包材,減少食用如微波爆米花、外帶紙盒等包裝的食品。在個人用品方面,應選擇無氟標示的化粧品與保養品,避免成分中含有PTFE或Perfluoro類化學物質;日常居家則可避免購買防潑水、防油或防污處理的衣物、地毯與布料噴劑,改選天然材質製品。兒童用品也應選擇無氟塗層、未經特殊處理的安全材質。另建議針對可能含PFAS之產品,可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如佩戴手套等,以降低暴露風險。
      • 閱讀產品標示:選擇標示「不含 PFAS」、「無氟成分」的產品,並注意成分表中是否出現如「全氟(Perfluoro‑)」或「多氟(Polyfluoro‑)」等字樣,以作為選購參考。
    3. 哪些產品已經有PFAS的替代方案?
      目前在食品包裝、不沾鍋塗層、防水紡織品與消防泡沫等領域,都已經有開發出PFAS-free替代產品。雖然有些替代品價格較高,但越來越多廠商投入研發,讓選擇愈來愈多。國際間關於PFAS-free的替代材料與產品的研發也持續進行,例如環保塗層、防水織品與新型消防泡沫。政府也鼓勵產業導入替代方案,讓消費者有更安全的選擇。
       
  5. PFAS對健康的潛在影響
    1. 如果長期接觸PFAS,對健康的潛在影響為何?
      目前人類流行病學研究顯示,長時間接觸某些PFAS(如PFOA、PFOS)可能與肝臟受損、胎兒發育遲滯以及甲狀腺癌、乳腺癌、睪丸癌、腎癌等癌症風險增加有關。不過,影響程度可能因個人體質、接觸量與時間而異。
    2. 暴露PFAS,是否可能增加罹癌的風險?
      目前已有研究顯示,長期接觸某些特定 PFAS 物質可能與特定癌症風險增加有關。根據2023年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分類,PFOA的致癌性為Group 1,表示有充分證據顯示其具有致癌性;PFOS則分類為Group 2B,表示在動物研究中觀察到可能導致腫瘤產生。部分流行病學研究發現長期暴露PFAS可能會增加甲狀腺癌、乳腺癌、睪丸癌、腎癌等特定癌症的風險。但目前仍需更多研究來釐清暴露量、影響機轉與個別差異之間的關係。
    3. PFAS對於敏感族群(兒童、孕婦或老人)的潛在影響
      • 兒童:兒童因身體仍在發育階段,對外界環境較為敏感。有研究指出接觸PFAS可能對神經、免疫和內分泌系統有潛在影響,亦可能導致認知和行為的問題。
      • 孕婦:孕期暴露於高濃度PFAS,可能增加妊娠期高血壓症、糖尿病等健康風險。PFAS也可能經由臍帶傳遞至胎盤,影響胎兒甲狀腺和免疫系統發育。
      • 老年人:老年人的免疫系統功能可能隨年齡增長而變得較為脆弱,若暴露PFAS可能降低免疫系統的功能,增加感染風險。
         
  6. 國際上對PFAS的管理措施
    1. 有哪些國際公約已針對PFAS進行協議規範呢?
      PFAS對環境及人類生活之影響層面廣泛,聯合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質斯德哥爾摩公約」於2009年起陸續將PFOS、PFOA、PFHxS及C9~C21長鏈全氟羧酸(LC-PFCAs)列入禁用或限制清單中,並要求各國須針對PFAS訂定管理措施。「巴塞爾公約」規範有害廢棄物中PFOA及其鹽類與其相關化合物,PFOS及其鹽類等含量限值。「鹿特丹公約」則將PFOS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PFOA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等多項屬PFAS之工業用物質,列為在國際貿易中須事先進行知情同意(Prior Informed Consent, PIC)程序之物質。
    2. 各國針對PFAS的法規規範有哪些?
      美國、歐盟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已針對PFAS建立明確管理規範,這些國家首先於化學物質管理法規納入多種PFAS;以環境水體及飲用水中PFAS的水質標準為優先關注對象,並逐步擴及至土壤、廢棄物及排放廢氣;在食品方面管理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容器具,特別注重含PFAS防油性紙袋的管制。
    3. 有哪些國際認證標章代表產品不含PFAS?
      由於目前國際上日益重視PFAS的管理,也因此各國及相關國際組織開始針對限制PFAS或不含PFAS之商品提供相關標示,如:美國環保署Safer choice標章、GreenScreen Certified®、OEKO-TEX® Standard 100等。
      美國環保署Safer choice標章                     Green Screen Certified標章                       Oeko-Tex標章
  7. 我國對PFAS的管理措施
    1. 臺灣目前管制的PFAS有哪些?
      環境部於99、107年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將PFOS、全氟辛烷磺酸鋰鹽(Lithium 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 PFOS-Li)列為第一、二類毒化物、PFOA、PFOSF列為第一類毒化物;113年4月24日公告147種PFHxS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列為第一類毒化物,並修正PFOS及LPOS、PFOA管制濃度為全濃度;114年5月13日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並列管PFOS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PFOA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共357種 PFAS為毒性化學物質。114年8月預公告269種關注化學物質,截至目前為止我國毒管法共列管508種PFAS。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則已公告禁止化粧品使用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酸(PFOA)、全氟壬酸(PFNA)、全氟葵酸(PFDA)等之部分鹽類與相關化合物,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配合環境部之法令規定,公告輸出入PFAS相關物質需取得環境部核發之同意文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紡織品檢驗作業規定」則訂定有紡織品應施檢驗PFOS 項目之規定。
    2. 臺灣管制措施如何和國際接軌?
      我國持續關注斯德哥爾摩公約等國際規範,同步檢討國內法規,逐步跟進相關列管措施。同時,亦定期參與國際交流會議,以確保我國管理措施與國際趨勢保持一致。

      PFAS列管歷程

    3. 政府如何確保飲用水安全呢?
      針對飲用水部分,113年3月11日訂定「飲用水水質新興關注項目檢測管理及篩選作業指引」,建立標準檢測方法及執行檢測追蹤;113年5月24日訂定飲用水新興關注項目第三類清單之3項PFAS物質指引值(PFOA+PFOS≦50 ng/L、PFOS+PFHxS≦70 ng/L),並於11月25日納入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1條,自116年7月1日起施行;自116年7月1日起,對不符合飲用水水質『PFAS』標準,則直接裁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可按日連罰。並於114年7月4日函送下達「飲用水水質新興關注項目檢測管理及篩選作業指引」(修正版)。
    4. 政府如何加強民眾對PFAS的認識?
      政府會持續透過多種方式提升民眾對PFAS的認識。例如定期舉辦教育宣導活動與說明會,幫助大眾了解PFAS的來源、用途與潛在影響;同時建置資訊平台,公開管理措施及國際最新動態,讓資訊更透明。政府也會透過風險溝通與社會參與,與產業、學術界及民間團體合作,推廣PFAS-free的替代方案與安全消費選擇。幫助民眾獲得正確資訊,避免誤解或不必要的恐慌,並提升社會對PFAS管理工作的信任與支持。

 

法令訂定概況
法源依據 法令訂定概況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
  • 99、107年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將PFOS、全氟辛烷磺酸鋰鹽(Lithium 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 PFOS-Li)列為第一、二類毒化物、PFOA、PFOSF列為第一類毒化物,並規定得使用用途
  • 113年4月24日公告147種PFHxS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列為第一類毒化物,並修正PFOS及LPOS、PFOA管制濃度為全濃度
  • 114年5月13日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並列管PFOS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PFOA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共357種 PFAS為毒性化學物質。
環境用藥管理法
  • 99年公告修正「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新增PFOS及其鹽類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
飲用水水質標準
  • 113年3月11日訂定「飲用水水質新興關注項目檢測管理及篩選作業指引」,建立標準檢測方法及執行檢測追蹤。
  • 113年5月24日訂定飲用水新興關注項目第三類清單之3項PFAS物質指引值(PFOA+PFOS≦50ng/L、PFOS+PFHxS≦70ng/L)並於11月25日納入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1條,自116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116年7月1日起,對不符合飲用水水質『PFAS』標準,則直接裁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可按日連罰。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 114年1月20日公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針對科學園區和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且製程有使用相關化學藥劑之事業等對象,自116年起進行廢(污)水及放流水PFAS項目檢測申報,且放流水PFAS濃度如連續2次超過全氟辛烷磺酸(PFOS) 0.00012 毫克/公升、全氟辛酸(PFOA) 0.0017毫克/公升、全氟己烷磺酸(PFHxS) 0.0021毫克/公升者,須提出自主削減管理計畫。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 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陸續於100年起增訂PFOS、LPOS和PFOSF、PFOA等之廢棄物代碼,其固體或液體廢棄物,以及與其直接接觸之廢棄盛裝容器均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須依相關規定辦理清除處理事項
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
  • 113年3月21日公告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禁用成分,自114年1月1日實施
紡織品檢驗作業規定
  • 訂定有紡織品應施檢驗PFOS 項目之規定
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109年公告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新增PFOS濃度品質要求
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
  • 108、112年公告修正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新增PFOS相關化合物、PFOA相關化合物為品質要求項目
CNS 15808-2「紡織品-有機氟-第2部:氣相層析法測定萃取之揮發化合物
  • 113年9月24日制定公布CNS 15808-2「紡織品-有機氟-第2部:氣相層析法測定萃取之揮發化合物」

 

 

PFAS相關檢驗方法
PFAS相關檢驗方法
檢驗方法 NIEA T101.13C 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
NIEA T509.20C 毒性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液相層析法
NIEA W542.52B 水中全氟與多氟化合物檢測方法-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
NIEA S501.60B 土壤中全氟與多氟化合物檢測方法-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
CNS 15808-1 紡織品-有機氟-第1部:液相層析法測定萃取之不揮發化合物
CNS 15808-2

紡織品-有機氟-第2部:氣相層析法測定萃取之揮發化合物

建議檢驗方法 RA03B026.002 化粧品中全氟烷基物質之檢驗方法
TFDAU0010.00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之建議方法清單
TFDAO0044.02 食品中污染物質檢驗之建議方法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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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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