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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電池及照明光源種類、回收情形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我國已依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推動乾電池、照明光源等含汞產品之回收,近年已有相關成果。

 

  • 乾電池及照明光源種類
  • 乾電池及照明光源種類
    法規名稱 回收物品 定義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 照明光源 供照明使用之直管日光燈、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白熾燈泡(燈帽直徑為二.六公分以上)、高強度照明燈管(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HID)、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 112.05.19
    供照明使用之直管型、環管型、安定器內藏式型及緊密型發光二極體(Light Emitting Diode, LED)。
    乾電池 以化學能直接轉換成電能,組裝前單只(Cell)重量小於一公斤,密閉式之小型電池,包括一次(Primary)電池及二次(Rechargeable)電池,若以形狀區分,包括筒型(圓筒及方筒)、鈕釦型(Button cell)、及組裝型(Battery pack)。但不包括鉛蓄電池及需另行添加電解液或其他物質始能產生電能者。

 

  • 乾電池及照明光源回收情形

歷年乾電池及照明光源回收情形

依據數據圖可知廢乾電池的回收量從2008年的5,432公噸開始逐年遞減,2012年有些許回升至4,804公噸,之後雖有些微回升但整體來看有下降趨勢,至2022年已降至3,189公噸;而廢照明光源每年的回收量,除了2012年增加至7,112公噸外,自2013年後持續逐年遞減,直至2022年已降至2,207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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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2,929
  • 資料發布日期:105-12-28
  • 資料檢視日期:1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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