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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汞產品管制標準及禁限用管理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關於公約管理之含汞產品,我國已個別限制或禁止使用汞或規定汞含量限值,減少汞的使用以保護人體健康及環境。

電池

電池
法規名稱 指定電池項目 汞含量限值(ppm) 適用期程(民國)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限制乾電池製造
、輸入及販賣
筒狀電池(錳鋅電池及鹼錳電池) ≦5 104年12月31日前 104.03.02
≦1 105年1月1日起
鈕扣型電池(鹼錳電池、氧化汞電池、氧化銀電池) ≦5 106年1月1日起

 

開關與繼電器

開關與繼電器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含汞開關及繼電器輸入。

注:開關及繼電器,不含每個電橋、開關或繼電器最高含汞量為二十毫克以下之極高精確度電容、損耗測量電橋及用於監控儀器之高頻射頻開關及繼電器。

109.8.25

CNS 15663
電機電子類
設備降低限
用化學物質
含量指引

電機電子類設備中汞的含量基準值為0.1 wt % 102.07.30

註: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照明光源

緊湊型螢光燈

緊湊型螢光燈
CNS總號 標準名稱 限值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14125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一般照明用) 功率低於30 W之燈泡,含汞量應在2.5 mg以下 108.01.16
功率在30 W以上且低於50 W之燈泡,含汞量應在3.5 mg以下
功率在50 W以上且低於150 W之燈泡,含汞量應在5 mg以下
功率在150 W以上之燈泡,含汞量應在15 mg以下
15663 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依CNS15663第5節「含有標示」之規定將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於表列商品之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

102.07.30

 

直管型螢光燈

直管型螢光燈
CNS總號 標準名稱 限值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691 螢光燈管(一般照明用) 直徑小於9 mm之螢光管,含汞量在4 mg以下 108.08.15
直徑在9 mm以上且在17 mm以下之螢光管,含汞量在3 mg以下
直徑大於17 mm且在28 mm以下之螢光管,含汞量在3.5 mg以下
直徑大於28 mm之螢光管,含汞量在3.5 mg以下
15663 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依CNS15663第5節「含有標示」之規定將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於表列商品之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 102.07.30

 

高壓汞燈

高壓汞燈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普通照明用高壓汞燈輸入。 109.08.25
 

 

電子顯示螢光燈

電子顯示螢光燈
CNS總號 標準名稱 限值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15598-1 影音、資訊及通訊技術設備-第1部:安全要求 電子顯示器之冷陰極螢光燈管及無極螢光燈管的汞含量限制值,應符合CNS15663中D.4之規定。 109.06.30
 
15663 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附錄D.4「冷陰極式及外部電極式特殊用途螢光燈管(CCFL及EEFL)之含汞量
1. 長度在≦500mm特殊用途螢光燈管,含汞量在3.5mg以下
2.長度在500-1500mm間特殊用途螢光燈管,含汞量在5mg以下
3.長度>1500mm特殊用途螢光燈管,含汞量在13mg以下
102.07.30

註: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

 

化粧品

化妝品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依據法規第6條規定,化粧品不得含有汞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
但因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無可避免,致含有微量殘留,且其微量殘留對人體健康無危害者,不在此限。
107.05.02
 

 

農藥

農藥
農藥名稱 英文名稱 禁用原因 禁止製造輸入日期(民國) 禁止加工
日期(民國)
禁止販賣使用日期(民國)
有機水銀劑 Organic mercury 長效性
環境污染
60.10.25 60.10.25 61.10.25

參考資料: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 公告「汞」及「甲基汞」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 111.07.29

 

非電子測量儀器


血壓計

血壓計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藥事法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須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107.01.31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將非侵入性血壓測量系統納入第二等級醫療器材管理 112.08.22
醫療器材製造須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非電子測量儀器(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含體溫計)及血壓計等)輸入。 109.08.25

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及溫度計

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及溫度計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
(民國)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非電子測量儀器(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含體溫計)及血壓計等)輸入。 109.08.25
 

 

牙汞合金

牙汞合金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藥事法 牙科用汞齊(Dental amalgam)、水銀、汞齊合金(Amalgam alloy)等醫療器材,須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107.01.31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 牙科用汞齊膠囊歸類第一等級
  • 牙科用汞齊、水銀、汞齊合金歸類在第二等級
112.08.22
醫療器材製造須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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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5,800
  • 資料發布日期:105-12-28
  • 資料檢視日期:1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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