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要內容區
:::

汞水俣公約資訊網站

:::

含汞產品管制標準及禁限用管理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關於公約管理之含汞產品,我國已個別限制或禁止使用汞或規定汞含量限值,減少汞的使用以保護人體健康及環境。

電池

電池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指定電池項目 汞含量限值(ppm) 適用期程(民國)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 筒狀電池(錳鋅電池及鹼錳電池) ≦5 104年12月31日前 104.03.02
≦1 105年1月1日起
鈕扣型電池(鹼錳電池、氧化汞電池、氧化銀電池) ≦5 106年1月1日起

開關與繼電器

開關與繼電器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含汞開關及繼電器輸入。

注:開關及繼電器不含每個電橋、開關或繼電器最高含汞量為二十毫克以下之極高精確度電容、損耗測量電橋及用於監控儀器之高頻射頻開關及繼電器。

109.08.25

CNS 15663
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電機電子類設備中汞的含量基準值為 0.1 wt% 102.07.30

註: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照明光源

緊湊型螢光燈
緊湊型螢光燈內容項目說明
CNS 總號 標準名稱 限值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14125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一般照明用) 功率低於 30W 之燈泡,含汞量應在 2.5mg 以下 108.01.16
功率在 30W 以上且低於 50W 之燈泡,含汞量應在 3.5mg 以下
功率在 50W 以上且低於 150W 之燈泡,含汞量應在 5mg 以下
功率在 150W 以上之燈泡,含汞量應在 15mg 以下
15663 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依 CNS15663 第 5 節「含有標示」之規定,將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於商品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 102.07.30
直管型螢光燈
直管型螢光燈內容項目說明
CNS 總號 標準名稱 限值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691 螢光燈管(一般照明用) 直徑小於 9mm 之螢光管,含汞量在 4mg 以下 108.08.15
直徑在 9mm 以上且在 17mm 以下之螢光管,含汞量在 3mg 以下
直徑大於 17mm 且在 28mm 以下之螢光管,含汞量在 3.5mg 以下
直徑大於 28mm 之螢光管,含汞量在 3.5mg 以下
15663 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依 CNS15663 第 5 節「含有標示」之規定,將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於商品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 102.07.30

 

高壓汞燈
高壓汞燈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普通照明用高壓汞燈輸入。 109.08.25

電子顯示螢光燈

電子顯示螢光燈內容項目說明
CNS 總號 標準名稱 限值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15598-1 影音、資訊及通訊技術設備-第 1 部:安全要求 電子顯示器之冷陰極螢光燈管及無極螢光燈管的汞含量限制值,應符合 CNS15663 中 D.4 之規定。 109.06.30
15663 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附錄 D.4:「冷陰極式及外部電極式特殊用途螢光燈管(CCFL 及 EEFL)之含汞量」
1. 長度 ≤ 500mm 特殊用途螢光燈管,含汞量在 3.5mg 以下。
2. 長度 500–1500mm 間特殊用途螢光燈管,含汞量在 5mg 以下。
3. 長度 > 1500mm 特殊用途螢光燈管,含汞量在 13mg 以下。
102.07.30

註: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

化粧品

化妝品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依據法規第 6 條規定,化粧品不得含有汞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
但因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無可避免,致含有微量殘留,且其微量殘留對人體健康無危害者,不在此限。
107.05.02

農藥

農藥內容項目說明
農藥名稱 英文名稱 禁用原因 禁止製造輸入日期(民國) 禁止加工日期(民國) 禁止販賣使用日期(民國)
有機水銀劑 Organic mercury 長效性環境污染 60.10.25 60.10.25 61.10.25

參考資料: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照明光源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 公告「汞」及「甲基汞」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 111.07.29

非電子測量儀器

血壓計
血壓計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藥事法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須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107.01.31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將非侵入性血壓測量系統納入第二等級醫療器材管理。 112.08.22
醫療器材製造須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非電子測量儀器(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含體溫計〉及血壓計等)輸入。 109.08.25
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及溫度計
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及溫度計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非電子測量儀器(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含體溫計〉及血壓計等)輸入。 109.08.25

 

牙汞合金

牙汞合金內容項目說明
法規名稱 內容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
藥事法 牙科用汞齊(Dental amalgam)、水銀、汞齊合金(Amalgam alloy)等醫療器材,須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107.01.31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 牙科用汞齊膠囊歸類為第一等級。
  • 牙科用汞齊、水銀、汞齊合金歸類為第二等級。
112.08.22
醫療器材製造須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8,745
  • 資料發布日期:105-12-28
  • 資料檢視日期:114-11-17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