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載單位:綜合規劃組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2月12日 環部循字第1156103073號
主旨:預告修正「限制含汞產品輸入」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 修正機關:環境部。
- 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地址:100211臺北市中正區潮州街2號
- 聯絡人:劉聘用環境技術師
- 電話:(02)2370-5888分機30313
- 傳真:(02)2370-4222
- 電子郵件:chcliu@moenv.gov.tw
部長 彭啟明
新聞出處: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
|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 259 KB | 115-03-10 | 476 |
| 其他事項說明.pdf | 120 KB | 115-03-10 | 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