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

查詢
:::

第4屆參選資訊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環境部 、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三、執行單位:環資國際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及分組方式

一、參賽對象:依參賽隊伍成員身分進行規範,分為「大專組」和「研究組」,共二組。

(一)大專組:凡對「綠色化學創意競賽」有興趣的大專校院學生(不含碩、博士研究生)皆可報名參賽。

(二)研究組:凡對「綠色化學創意競賽」有興趣的大專校院碩、博士研究生(不含大學部學生)皆可報名參賽。

二、分組方式:分為「大專組」和「研究組」共二組,每組參賽隊伍至少須有1名指導教授。每組參賽以3名學生為限(可跨校組隊),以其中1人為代表完成報名,而每人僅限報名一個組別及一個參賽隊伍。

 

競賽主題及內容

競賽主題及內容以綠色化學 12 項原則、綠色化學教育(含教材設計、推廣)為主。

 

報名作業

分為「初選」、「複選」、「決選」三個階段。

一、初選
(一)初選資料繳交

初選資料繳交
組別 大專組 研究組
報名方式
  1. 報名:請至「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點選【獎項報名及查詢】。
  2. 申請書(附件二):請至「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下載【首頁》報名專區》下載專區】。
上傳申請書
(PDF)
  1. 申請書(附件二)內需填列以下資料:
    (1)參賽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或含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創意說明書,以創意發想內容為主(不含初步成果),文字內容以1,500字為限。
    (3)競賽切結書親筆簽名(或蓋章)之掃描檔。
    (4)指導教授推薦信(附件三)
  2. 注意事項:
    (1)上傳時請將申請書、推薦信合併轉成PDF檔,檔案大小需小於20 MB。
    (2)參賽隊伍如使用生成式 AI,應說明使用生成式AI部分,並瞭解使用生成式 AI應遵守學術倫理及學術誠信,不涉及抄襲、違反著作權或侵權等相關規定。

(二)報名步驟

  1. 本獎項不論以「大專組」或「研究組」方式參選,皆須完成「網路報名」上傳作業。請先進入「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點選【競賽報名及查詢】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填寫報名資訊及上傳申請書及指導教授推薦信,完成後將收到參選編號及報名密碼。
  2. 申請書請至「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格式,依照規定格式撰寫,報名前請先詳閱本競賽簡章。
  3. 請於11311月20(星期三)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上揭規定步驟報名,則視為無效。

(三)報名步驟流程圖


報名步驟流程
(報名流程圖說明)
 

(四)報名注意事項

  1. 參賽隊伍於報名時須自行確認填寫資料正確,並請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資訊填寫及申請書上傳,逾期不受理。
  2. 申請書將以截止期限前最後更新之作品為評審項目,若其資料有誤,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複選
(一)複選資料繳交

複選資料繳交
組別 大專組 研究組
複選資料
  1. 複選資料檔案:請至「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下載【首頁》報名專區》下載專區】。
  2. 進入複選者需繳交以下資料:
    (1)成果報告書(附件四)。
    (2)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
  3. 注意事項
    (1)請將上述複選資料寄至工作小組信箱(unigreen@eri.com.tw)。
    (2)參選隊伍如使用生成式 AI,應說明使用生成式AI部分,並瞭解使用生成式 AI應遵守學術倫理及學術誠信,不涉及抄襲、違反著作權或侵權等
        相關規定。

(二)複選步驟  

  1. 複選入圍名單於113年12月底前公布於「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官網及「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
  2. 複選參賽隊伍須依格式填寫成果報告書(附件四)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並預計於114年1月底前依電子郵件格式(附件六),將複選資料寄至工作小組信箱(unigreen@eri.com.tw),逾期不受理,逾期視同放棄參賽資格(繳交時間依「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官網及「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公告收件截止時間為主)。
  3. 複選資料檔案命名方式為「成果報告書(隊伍名稱)」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隊伍名稱) 」。
  4. 資料繳交將以截止期限前最後更新之作品為評審項目,若其資料有誤,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5. 入圍複選參賽隊伍將提供實驗材料費用,每隊以 3,000元為上限,覈實報支(實驗材料費用申請書如附件七)。
  6. 入圍複選參賽隊伍將製發每組參賽證明1份。

(三)複選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1. 報名繳交作品檔案須依附件檔案格式繳交,違者取消入圍資格。
  2. 若作品經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主辦/承辦/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資格。

 

三、決選
(一)現場決選

現場決選
組別 大專組 研究組
作品 須製作成品或示意展示。
A1海報

1. 以展臺及海報架方式擺放A1尺寸海報。
2. 須使用規範之格式(附件八),若未依規範之格式,將納入決選評分項目進行扣分。

成果展示簡報 筆電或平板方式進行展示,可自行準備實品或相關器材展示。

(二)決選步驟

  1. 入圍決選名單訂於114年3月初前公布於「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官網及「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
  2. 預計於114年3月下旬前進行現場發表與決選評審(時間依「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官網及「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公告為主)。
  3. 決選發表順序依報到順序抽籤排定序號,並由評選小組委員聽取參賽隊伍報告與問答,各組發表及問答時間以決選公告為主。。
  4. 評選小組委員將依「成果報告書」及「現場發表展示結果」評審,由評選小組委員共同決定最終成績後,主辦單位正式發函通知獲獎人員,並於「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官網及「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官網公布獲獎名單。
  5. 獲獎隊伍須於114年出席頒獎典禮。

(三)決選注意事項

  1. 決選當日,決選隊伍務必自行準備「作品、A1尺寸海報、成果展示簡報、筆電或平板」,而實品或相關器材展示依各組需求準備。若未準備完全,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將提供參賽隊伍至現場決選地點之交通費用(學校所在地至現場決選地點);另提供現場決選當日上午場次且交通不便並有住宿事實之參賽隊伍住宿費用,並請參賽隊伍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檢據核銷(相關規定將另行通知,並依後續通知規定辦理)。
  3. 主辦/承辦/執行單位保留修改決選辦理方式之權利,若有修改將提前通知參賽隊伍,並公告於相關資訊平臺。
  4. 若作品經檢舉涉及抄襲、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主辦/承辦/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或禮券)、獎座及獎狀。

評審流程


第4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流程示意圖
圖一、第4
屆大專校院綠色化學創意競賽流程示意圖 (完整說明)
 

 

評審項目
一、初選


第4屆評審項目-初選 圖片說明

二、複選


第4屆評審項目-複選 圖片說明

三、決


第4屆評審項目-決選 圖片說明

 

注意事

一、所有參賽者,皆須遵守本競賽辦法規定。
二、主辦/承辦單位保留活動相關項目最終修改權利。
三、關於參賽者

  1.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者所有。
  2. 參賽隊伍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相關文件,並請詳閱競賽辦法,同意遵守相關規定。
  3. 參賽隊伍未依規定繳交各項參賽文件及相關資料者,主辦/承辦/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4. 參賽隊伍在報名與提交作品收件時間以「上傳系統時間/信箱收件時間」為準,若未於公告期限內繳交,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5. 參賽隊伍應保證所提供之所有資料為真實及正確,簽署應為本人親筆簽名,且作品內無不雅或不當內容。
  6. 參賽隊伍須於初選之報名系統誠實填寫其報名及作品資訊,包含「是否以相同主題參與過其他競賽」或「是否於其他競賽有獲獎紀錄」,上述兩點不影響評審最終評分結果。
  7. 參賽作品應確實由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8. 如涉有爭議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概由參賽隊伍負全責,與主辦/承辦/執行單位無關。如造成主辦/承辦/執行單位或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隊伍自行承擔並負相關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9. 參賽隊伍皆須同意遵守由主辦/承辦/執行單位公告之競賽規則及條文,並接受評審小組委員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同時沒有其他關係人介入評審過程。
  10. 參賽學生須為相關的審查和展覽,配合提供一切合理的資訊和實際生產的樣品(如有需要)。
  11. 參賽隊伍充分瞭解有關比賽所提供的資訊是正確且完整的,參賽隊伍所提供的任何個人資訊,將按照主辦/承辦/執行單位的隱私政策使用。
  12. 進入複選參賽隊伍,須附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文件1份(如附件五),聲明設計作品未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13. 報名參加檢送資料,恕不退還。
  14. 於決選時,僅限各參賽隊伍之參賽學生於現場說明及展示,參賽者之親友、指導教授請勿進入競賽評審會場並請靜候競賽結束,以免干擾競賽進行。
  15. 禁止任何破壞比賽場地、比賽場地秩序、干擾他隊說明之行為發生,若參賽隊伍出現干擾比賽正常進行之情況,主辦/承辦/執行單位將立即宣佈停權,以維持比賽順利進行。
  16. 參賽隊伍請自行確保檢具作品上傳流程,若因網路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完成作品上傳,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17. 決選時,參賽隊伍請自行攜帶A1海報、成果展示簡報及其他輔助說明之相關物品等,並於競賽前提前至場地布置,若因個人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於競賽時準備完畢,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18. 參賽隊伍於競賽過程中經自行決議放棄參賽資格,須填寫退賽切結書(附件九)。

四、關於得獎者

  1. 競賽經決選評審會議如無適當競賽作品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2. 主辦/承辦/執行單位得由作者同意後略為修改,並且有公開發表、展出此作品權利。
  3. 主辦/承辦/執行單位得使用獲獎隊伍報名所檢附的資料,作為環境保護文宣內容。
  4. 得獎者須協助提供實錄等文宣題材、分享作品經驗、協助拍攝影片及參與競賽廣選等相關活動義務。
  5. 獲選金牌、銀牌、銅牌獎者,應配合主辦/承辦/執行單位辦理頒獎典禮及成果發表會等,以分享及交流經驗,而頒獎典禮辦理日期、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

五、資格取消

  1. 未能於截止日前將資料完成上傳及寄送電子郵件等,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2.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主辦/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或禮券)、獎座及獎狀。
  3.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主辦/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或禮券)、獎座及獎狀。

六、簡章及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7,449
  • 資料發布日期:111-05-18
  • 資料檢視日期:113-10-24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