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要內容區
:::

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

109年 安全用環藥4要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安全用環境用藥4要:1要對症(確認防治對象),2要合法(認明環境部核准許可字號),3要時效(確認產品有效期限),4要識標(使用前先看包裝標示)。圖例含病媒、合法標章、日曆時鐘、防治藥劑標示與QR code查詢。
安全用環境用藥四要宣導圖

本圖宣導選購與使用環境用藥需遵循四要原則:

  • 1要對症:確認防治對象(如蚊子、蠅、蟑螂、跳蚤等)。
  • 2要合法:認明環境部或環署登記核准、許可證字號(環部衛載字、環部衛製字、環衛藥防蟲字)。
  • 3要時效:確認產品有效期限,使用時務必在有效期內。
  • 4要識標:使用前仔細查看包裝外標示,依建議方式安全操作。
  • 下方提供環境用藥安全指引相關查詢QR code。
  •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LOGO,象徵政府審查、把關安全用藥。

適合學校、居家、社區、公部門及病媒防治衛教宣導。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2,916
  • 資料發布日期:109-12-29
  • 資料檢視日期:114-11-17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