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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未獲相關許可逕自廣告及販售 最高可罰30萬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記者蘇春瑛/新北報導】
疫情以致民眾網購增加,不少網拍平台個人電商未持有「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卻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產品,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依同法第四十八條可處新臺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新北環保局今(四)日提醒,選購環境用藥應掌握四要原則「要對症、要合法、要時效、要識標」維護自身健康也減少環境污染。

環保局表示,網拍平台常見個人電商及代購推薦並販售效果良好的環境用藥產品,包含防蚊液、防蚊掛片、消毒殺菌或殺蟲殺蟎劑等,卻不知未持有「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卻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大多在收到處分通知書才驚覺不小心觸法!不但產品需要下架,依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可處新臺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包含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等,未持有相關許可證者,切勿上網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產品。為維護市民用藥安全與健康,防止偽藥及劣藥流入市面,環保局除在各大網路平台稽查,每年在實體店家如傳統市場、夜市、花市攤商及零售店家等處抽查一千五百件環境用藥產品。經統計去(110)年共查獲一百零三件環境用藥違規案,累計裁罰新臺幣五百七十六萬元,其中超過六成案件皆屬網路違規廣告販售環境用藥。

環保局提醒民眾,可至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確認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詳細環境用藥使用方式及購買資訊亦可至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官網https://reurl.cc/ErppqK查詢。並把握環境用藥安全「四要」原則包括
1、要對症,確認防治對象。
2、要合法,認明環保署登記核准許可證字號(環署衛輸字、環署衛製字或環衛藥防蟲字)。
3、要時效,確認產品有效期限。
4、要識標,使用前先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標示說明。另外,環保局特別與科學Youtuber「阿駿日常」合作宣導網路買賣環境用藥注意事項,呼籲民眾勿隨意在網路平台刊登或販賣環境用藥,以免觸法,影音詳見「新北i環保」Facebook粉絲專頁或「阿駿日常」Youtube平臺。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2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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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1-05-04
  • 資料檢視日期:1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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