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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環保局提醒選購環境用藥 掌握4要原則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疫情時代下,網購日漸普遍,有不少網拍平台的個人電商未持有「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卻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產品,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網拍平台上,常見個人電商及代購推薦並販售效果良好的環境用藥產品,包含防蚊液、防蚊掛片、消毒殺菌或殺蟲殺蟎劑等,卻不知未持有「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而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而大多民眾在收到處分通知書後,才驚覺自己已不小心觸法,不但產品需要下架,依同法第4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証」包含了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等。未持有相關許可證者,切勿上網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及販售環境用藥產品。

為維護市民用藥安全與健康,防止偽藥及劣藥流入市面,環保局除在各大網路平台稽查外,每年也在實體店家,像是傳統市場、夜市、花市攤商及零售店家等處抽查1,500件環境用藥產品。經統計110年共查獲103件的環境用藥違規案,累計裁罰新臺幣576萬元,其中超過六成案件皆屬網路違規廣告販售環境用藥。

環保局提醒,民眾可至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確認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而詳細環境用藥的使用方式及購買資訊,亦可至環保局官網查詢。

同時把握環境用藥的安全「4要」原則,包括「要對症,確認防治的對象」、「要合法,認明環保署登記核准許可證字號」、「要時效,確認產品有效期限」、「要識標,使用前先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標示說明」。


資料來源:好房網News(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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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1-05-06
  • 資料檢視日期:1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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