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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有照」環藥商品 切勿「無照」上網販售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現今市場交易使用網路消費已成為一種新趨勢,如未取得環保署核准輸入或製造許可證,在各大網路平台或自行架設的個人網頁公開廣告販售防蚊液、防蚊掛片或殺螞蟻蟑螂等環境用藥商品,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緩。
環保局表示,民眾國外旅遊或是透過網路電商購買外國生產的防蚊、滅蟻或滅蟑等商品,若是屬於未取得環保署核准進口的環境用藥商品,都屬於偽造環境用藥,如果在網路上販售,一經查獲將會被罰6萬至30萬元,未經國家驗證許可的環境用藥,其成分及濃度不明,除可能效果不佳,浪費金錢外,也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不但購買的人受害,上網販售的民眾也會因違反環境用藥廣告的規定而受罰,環保局統計108年至110年共受理345件網路違規環境用藥廣告案件,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開罰金額達340萬元。
為確保民眾選購合法的環境用藥,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危害消費者健康及造成環境影響,環保局會不定期針對傳統市場、百貨量販店、夜市等販賣場所進行市售環境用藥標示查核,執行查驗偽造、禁用環境用藥之工作,每年查核約1500件,為民眾嚴格把關。
環保局提醒民眾在選購合格安全的環境用藥時,一定要注意產品是否有清楚標示環保署核准字號,如臺灣製造的為「環署衛製字第○○○○號」、從國外合法進口的為「環署衛輸字第○○○○號」或是天然物質防蟲產品的「環衛藥防蟲字第○○○○號」,才能買得安心,用得放心;民眾也可至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 (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Permit/)網站,輸入核准字號即可查到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屬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

資料來源:HiNet生活誌(2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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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1-03-06
  • 資料檢視日期:1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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