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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網拍環境用品 「藥」罰最高30萬元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夏天蚊蠅叢生,加上防疫期間,不少人在網路開店當「老板」拍賣環境清潔、消毒用品,金門縣環保局提醒,此舉可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縣環保局說明,隨著網路普及,不少人看準網購商機,開設網站賺外快,趁著防蟲、防疫季節,運用網路平台廣告販賣造型可愛的防蚊掛片或包裝新穎的蟑螂藥,卻不知此舉可能有違法之虞。尤其是國外環境用藥未具環保署審核許可,依法更僅限自用,拿來拍賣賺錢是非常「藥」不得的事。

該局提醒,民眾應堅守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尤其,若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否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若有環境清消需要,可透過〈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認識和妥善使用居家環境衛生藥品,以確保環境安全和個人健康。

資料來源:中時新聞網(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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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0-06-03
  • 資料檢視日期:1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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