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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禁汞及甲基汞 環署:對產業無顯著影響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環保署今天表示,為配合聯合國汞水俣公約,修正公告國內環境用藥禁止含「汞」及「甲基汞」;環保署調查國內相關產品登記成分都不含汞相關物質,因此評估對產業無顯著影響。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即日起生效,增訂「汞」及「甲基汞」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

環保署表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於民國95年公告施行,99年修正一次。本次為因應聯合國「汞水俣公約」規範於今年起禁止生產、進口或出口含汞殺蟲劑產品,因此修正公告。

環保署指出,經調查目前國內環境用藥產品成分無登記汞相關物質,將「汞」及「甲基汞」列為環境用藥禁止成分,對產業無顯著影響。

根據資料,修正「汞」及「甲基汞」列為環境用藥禁止成分後,國內環境衛生用藥成分禁止含有化學物質種類共達80項。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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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1,003
  • 資料發布日期:109-12-10
  • 資料檢視日期:1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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