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隨著網路普及,常見民眾於網路平台販賣、廣告環境用藥,高市府環保局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廣告販賣環境用藥,一○九年共查獲三十九件,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停售;環保局呼籲上網拍賣民眾注意,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執照者,不得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者將面臨新台幣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一般民眾在零售店面即可購得有環保署合格字號的防蚊蟲商品等環境用藥,但不得在網路上販售。環保署為維護人體健康、保護環境,避免環境用藥的危害,將其定位為管制商品,雖然便利民眾使用,可以方便購得,但不能隨意散播藥品效能、使用方式、製法或安全性等廣告行為,惟有取得相關許可執照的專業業者方可廣告。
此外,環境用藥須先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核准後方能進口,許多民眾在網路上訂購海外的防蚊噴霧、掛片等環境用藥,並以郵包、快遞、空運等方式入關,若被查獲時,仍將面臨三十萬以上一百五十萬以下的高額罰鍰。提醒民眾對於購買防蚊蟲的環境用藥商品務必特別注意,切勿隨意買賣,以免面臨巨額罰鍰,得不償失。
環保局提醒,選購合格有效的環境用藥不必捨近求遠從網路或國外購買,在一般零售店面認明環保署合格字號(環署衛輸字第xxxx號或環署衛製字第xxxx號),即能選購有效一般環境衛生用藥,依照使用方法即可達到消滅蚊蟲也確保用藥安全的雙重好處。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