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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購回防蚊產品勿網拍販售 最高可罰30萬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國人趁春節連假出國遊玩,常在國外的藥妝店選購一些精美小巧的防蚊液、防蚊手環及防蚊掛片等產品回國,但北市環保局指出,這些國外帶回的防蚊品,功效沒經行政院環保署審核取得許可字號,僅能供自家或贈送他人使用,若上網拍賣將涉及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民眾在國外藥妝店選購防蚊產品因包裝精美可愛,常成為回國贈送親友的伴手禮,但這些國外攜回的防蟲或防蚊產品多含有環境用藥成分,功效沒經行政院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審核取得許可字號,尤其外包裝文字常無法辨視有效成分及濃度,錯誤使用可能會危害環境生態及人體健康。

環保局表示,為避免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環境用藥而觸法受罰,現已函請國內各大網路平台業者協助在平台警示並禁止相關類型拍賣案件刊登於網頁,透過網路平台源頭管理,來減少民眾觸法機率。

環保局說,民眾應審慎選環境用藥商品,優先選購國內取得主管機關環保署許可的商品,並依包裝標示的文字及使用方法妥善運用,藉此確保用藥安全,並減少不當用藥污染環境的風險。

另外,環保局也提醒,民眾切勿利用航空、海運等進口郵包方式輸入未經環保署許可的國外環境用藥,否則將涉及違法輸入偽造環境用藥,可處30萬到15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2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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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732
  • 資料發布日期:109-01-30
  • 資料檢視日期:1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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