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農曆春節期間,不少民眾選擇出國旅遊,並將國外的防蚊掛片、防蚊液或蟑螂藥等家用殺蟲劑產品攜帶回國,環保署化學局提醒,這些家用殺蟲劑產品都是受到環境用藥管理法管理的環境衛生用藥,民眾可隨行李少量攜帶回國,數量限量1公斤以內,並且只能自己使用,不可上網廣告拍賣,違者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化學局表示,家用殺蟲劑等環境衛生用藥均含有化學物質,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該類產品在上市前必須經過環保署化學局許可,民眾可透過環保署化學局建置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查詢合法登記的環境衛生用藥產品。
選用時依循安全用環藥「4要」,「1要對症」,防治害蟲必須選擇正確的環境用藥;「2要合法」,認明產品外包裝上有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字」、「環署衛輸字」或「環衛藥防蟲字」等許可證字號;「3要時效」,確認產品外包裝上的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避免買到過期劣藥;「4要識標」,依標示(產品外包裝)正確使用,安全又有效。
如欲了解更多環境用藥知識,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瀏覽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