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環保署表示,環境衛生用藥為民眾預防居家害蟲必備藥劑,為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環保署督導各地方環保機關,每年都會針對零售店、雜貨店、藥局、量販店、10元商店、花市、傳統市場等販賣場所,不定期進行環境用藥標示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另外特別針對網路行銷部分,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廣告環境用藥。去(100)年環保機關共查核環境用藥網路廣告達12,306件,其中查獲非法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計11件(附件三),均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6萬元的罰鍰。 由於近年來網購或網拍很活躍,環保署特別呼籲上網拍賣的民眾注意,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證照者,不可以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環保署已多次函請網站拍賣公司於網拍入口網站提醒民眾,環境用藥網拍之法令禁止限制項目,呼籲賣家欲上網拍賣前,一定要到拍賣網站詳細閱讀會員權益及法令規定,民眾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而受罰,反而得不償失。民眾如果有出國自行攜帶少量的環境用藥或親朋好友轉送的環境用藥,也只能自行使用,不能販賣或上網拍賣。
新聞來源:毒管處(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