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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販賣環境用藥 可罰商品金額百倍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網路購物方便,常有民眾上網販賣出國旅遊帶回的商品,桃園市環保局提醒,如果未領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上網販賣殺蟑、除蚤、蚊香等環境用藥,依法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換算下來至少將近商品金額的100倍,提醒民眾不要任意上網販賣、購買環境用藥。
桃園市環保局今年已接獲7起檢舉案件,都是因為民眾在網路上販賣出國旅遊帶回的環境用藥,環保局說,現行法規允許旅客攜帶少量環境用藥入境自行使用,但若要刊登廣告或販賣,必須取得行政院環保署核發的環境用藥輸入及販賣許可。


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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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456
  • 資料發布日期:105-08-30
  • 資料檢視日期:10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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