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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8場芬普尼雞蛋場 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各開罰6萬元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芬普尼雞蛋食安事件,全國共47個蛋雞場被驗出芬普尼,嘉義縣被驗出8場,事件至今近2個月未開罰,引發外界質疑,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長李建霖今天說,請示農委會釐清法令疑議後,已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各開罰蛋雞場6萬元,罰單寄達,雞農未反彈。

李建霖說,雞農用農藥或環境用藥,汙染畜產品雞蛋,過去無處罰案例,到底用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或依農藥管理法處罰,適用法規及罰金不同,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可罰6至30萬元,但業者並非用動物用藥,依農藥管理法可罰1萬500元至15萬元,兩法規罰金差很多有疑議,請示農委會明確統一適用法規。

為讓違法雞農被罰得心服口服,避免一國多制,造成爭議,請示農委會解釋,釐清適用法律疑議,農委會指示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開罰,因此,已對8場驗出芬普尼蛋的蛋雞場,各開出6萬元罰單。

8家被驗出芬普尼蛋的蛋雞場,有3家業者供稱,買藥噴雞,不知道有芬普尼成份,另5家業者供稱,未噴農藥,是遭相鄰的農田噴藥波及感染,未發現有藥商上門兜售芬普尼農藥,8場芬普尼蛋雞場共銷毀942箱約11300公斤雞蛋。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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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06-11-02
  • 資料檢視日期:1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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