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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非法販售無證環境用藥最高罰30萬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網路上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有民眾投訴指在蝦皮購物輸入「蟑螂、螞蟻」等關鍵字就出現不少中國製造的環境用藥,但根據環保署《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製造、加工或輸入、販售環境用藥,都要向環保單位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很多賣家直接從掏寶進口販售,對環境和民眾都造成危害,屢次向購物平台反映都未見改善,希望透過投訴曝光呼籲政府重視,嚴加取締。

高市府環保局指出,用於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的化學藥品,如老鼠藥、蚊香、電蚊香、餌劑、殺蟲劑等,都是環境用藥,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規定,環境用藥販賣業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第32條則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包括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

《蘋果》記者實際在蝦皮、雅虎等大型網路平台查看,確實輸入蟑螂、螞蟻等關鍵字,就會出現不少相關環境用藥商品,有的賣家只顧著吹噓可一網打盡蟑螂,或是強調家用必備、除蟲必備、遠離小強的好幫手等字眼,但卻未檢附許可證字號。儘管也有賣家依法寫出許可證字號,強調是一般環境用藥,有購物平台也在專頁提醒環境用藥商品禁止與限制刊登,提醒賣家注意不要觸法。

對民眾質疑環保單位稽查不力,高市府環保局表示,事實上環保署已多次邀集各縣市環保局及網路購物平台業者會商,針對環境用藥販售相關規定向業者說明,也多次發動網路專案及例行稽查,會再加強稽查頻率並向環保署反映要求業者配合主動自我管理。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選購環境用藥時,可注意產品標示是否有環保署核准字號,另可上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就可查詢所選購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周昭平/高雄報導)

新聞來源:蘋果即時(201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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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07-07-17
  • 資料檢視日期:1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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