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有民眾去日本玩,會買蚊香、防蚊液、防蚊掛片等防蚊商品回來。有網友說,從國外攜帶這些防蚊商品入境就可能被開罰30萬元,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解釋,民眾帶回總量1公斤以內的環境用藥自用是可以的,擅自在網路賣這些產品才會被開罰。
有網友說,他最近才知道日本的蚊香,防蚊液跟防蚊吊掛片不能帶回台灣,因為這種環境用藥沒有經過國家驗證,成分濃度不明,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有危害。下方有人留言說他也是第一次知道,不過也有網友說明是不能帶回來在網路上賣。
依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的官網的說明,「環境用藥管理法」第9條規定,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應申請查驗登記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後,始得製造、加工或輸入。但旅客或交通運輸工具服務人員可以攜帶少量環境用藥,數量是固定、液體合計總量1公斤以下。不過經常入出境的人,每月限帶一次,過境旅客也不得攜帶。此外,不得以航空、海運等進口郵包方式輸入環境用藥。
也就是說,從國外攜帶少量的防蚊商品等環境用藥不違法,但不能從海外郵寄回台灣。更重要的是,從國外攜帶進口的環境用藥,限供自用,不得販售。
因為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常有民眾在網拍商城、社團網站廣告販售防蚊掛片等環境用藥產品,如經查獲可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有網友說,台灣也買得到日本防蚊產品,還有人覺得日本產品對台灣的蚊子沒有效,只能驅趕日本蚊,根本不必有迷思要從國外購買。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