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環保署化學局公布去年查核環境用藥廣告、標示、偽藥及抽驗有效成分含量總計4萬166件,合格率99%。其中,查獲未經查驗登記偽造環境用藥31件,8件含有環保署公告禁止、而且是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污染化學物質「滅蟻樂」,已經依照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李明朝報導)
環保署化學局謝燕儒局長提醒民眾,現今網路購物或拍賣相當便利,許多民眾除了透過電商通路平臺消費,也會透過平臺廣告販賣國外進口防蚊掛片或防蚊液,但這類環境用藥廣告只能由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照的業者刊登,違反者將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對於環境用藥廣告,請民眾堅守「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環保署化學局表示,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只要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及其來源,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如欲瞭解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至「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瀏覽。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環境用藥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以環境整頓代替環境用藥,才是防蟲治本之道。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