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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提醒網拍廣告通通要執照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時值盛夏,氣候炎熱多雨,蚊蟲猖獗,家家戶戶多備有防蚊蟲藥品,以對付來勢洶洶的蚊子大軍,然而很少民眾知道隨處可購得的防蚊蟲藥品屬於環境用藥管理法列管的藥品,不能隨意上網販售,否則就違反了環境用藥管理法關於廣告的規定,會被裁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現行法規基於保護生態環境與維護人體健康等目的,對於環境用藥(殺蟲劑)的廣告行為有非常嚴格的規定。所以民眾雖然可以在街頭巷尾的零售商店買到蟑螂、螞蟻藥、蚊香、防蚊蟲噴霧等殺蟲劑,但這些殺蟲劑卻不能上網拍賣,因為網拍涉及到廣告行為,只有取得地方環保局核發的販賣業許可執照業者才能網拍此類商品。另外即使有許可執照的業者,也只限販售有環保署合格字號的防蚊蟲商品,如果販售的是未經核准而輸入或製造的商品,也屬於違規行為。

網路上販售的環境用藥琳瑯滿目,又有精采的介紹,很難讓人不動心,然而高雄市環保局提醒民眾,若有防蚊蟲的需求還是要認明環保署核發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環署衛製字第xxxx號」及「環署衛輸字第xxxx號」,才是合格有效且安全的藥品,千萬別相信網路上天花亂墜的廣告詞而購買來路不明的殺蟲劑、蟑螂螞蟻藥、防蚊掛片、防蚊噴霧,以免誤信誇大不實的廣告詞而危害自身健康。

另外很多民眾出國時,會至藥妝店採購當地有名的防蚊蟲藥品回來,環保局袁中新局長提醒大家,雖然防蚊蟲藥品可以隨旅客少量攜帶回國,但限供自用,不得販售,民眾不可不慎。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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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08-07-24
  • 資料檢視日期:1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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