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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提醒年假期間遵循環境用藥「3不」原則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農曆春節假期,國境開放,不少民眾選擇出國旅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醒,若是從國外攜帶少量的環境用藥,只能自己使用,切記不要上網廣告、販售環境用藥,否則將遭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也請民眾遵循環藥廣告「3不」政策。

3不政策包含「不刊登」、「不亂買」、「不推薦」。「不刊登」,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字號之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社群網路廣告推薦宣稱殺蟲或防蟲等效能的環境用藥。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多屬化學藥品,使用時應依產品標示安全使用,且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環境衛生用藥產品於上市前必須經過環保署化學局許可,民眾可透過化學局建置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查詢合法登記的環境衛生用藥產品。如想瞭解更多環境用藥知識,可至「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瀏覽相關訊息。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環境維護做得好,環境用藥自然少。也請民眾力行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保護自己的荷包過好年。

 


資料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臺(202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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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2-01-23
  • 資料檢視日期:1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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