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載單位:綜合規劃組
為了避免州內居民暴露來自炊具的鉛中毒風險,美國華盛頓州州長於2024年3月28日簽署HB 1551法案,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在華盛頓州內製造、銷售或經銷任何含有重金屬鉛或其化合物含量超過5 ppm的炊具或炊具部件。
且在2034年之後,如果華盛頓州生態部認為較低的閾值對於保護人類健康是可行且必要的,則可能會再降低限值。
根據法規,炊具被定義為任何金屬鍋、平底鍋、烤盤、電鍋、壓力鍋等用於準備或儲存食物的容器和設備。
此外,法規也明定違反者將被處以5,000美元的罰款,重複違規則最高可處以10,000美元的罰款。然而,若零售商或批發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違規產品時,則不須承擔本規定的責任。同時,透過臨時或單獨銷售或由非營利組織銷售或購買任何以前擁有的含鉛炊具或炊具組件不受本規定限制。
新聞出處:全國公證
資料來源:全國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