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 國內化學相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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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2018年 |
| 事件名稱 | 電子廠排放過錳酸鉀廢液遭檢舉受罰 |
| 地點 | 臺灣宜蘭 |
| 事件說明 | 2018年2月宜蘭縣利澤工業區發生一起河川污染事件,2月6日民眾舉發現利澤大排出現紫紅色液體,遂向環保局檢舉,稽查人員沿大排往上游稽查後,研判廢水是來自知名電子廠1;經檢測流入大排的過錳酸鉀廢液酸鹼值高達12.7,屬情節重大的污染事件,宜蘭縣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向電子廠裁罰新臺幣257.4萬元2。 電子廠事後對外說明事件始末,聲稱是工廠的污水管路遭不明車輛壓毀,才導致過錳酸鉀的廢液意外地流進大排中。
過錳酸鉀是一種強氧化劑,呈現紫黑色晶體,可溶於水,遇乙醇即發生還原反應,工業上常被用作製造消毒劑、水淨化劑、氧化劑、漂白劑、二氧化碳精製劑等,根據紀載最早是在1659年,由德國化學家約翰‧格勞勃(Johann Rudolf Glauber)發現3。 工業上使使用過錳酸鉀時,需避免其靠近易燃物、有機物或可燃氣體,以免發生嚴重反應,平時在存放時則應避免光照。未稀釋的過錳酸鉀會對皮膚和眼睛造成刺激,因此操作人員在處理時應佩戴適當的防護裝備,如手套和護目鏡4。 該電子廠過去已發生多起污染事件,宜蘭縣環保局除了開罰以外,再度派員到場稽查,發現該廠並未予以具體改善,甚至採用「繞流排放」逃避繳納污水處理費,業者因此被宜蘭縣政府裁罰數百萬元罰鍰,環保局嚴格要求電子廠加強廢水管路的維護與巡視,避免意外事故一再上演5。 |
| 化學物質 | 過錳酸鉀(Potassium permanganate, KMnO₄) |
| 相關連結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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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廠排放過錳酸鉀廢液遭檢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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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發布日期:113-04-19
- 資料檢視日期:114-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