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 國際化學事件 |
|---|---|
| 年度 | 2020年 |
| 事件名稱 | 從黎巴嫩爆炸事件認識硝酸銨 |
| 地點 | 黎巴嫩 |
| 事件說明 | 2020年8月4日黎巴嫩首都貝魯特發生大規模爆炸事件,超過200人失去生命因而震驚國際社會,起因是一家工廠倉庫內,儲放大量的硝酸銨(Ammonium nitrate),因不明原因起火而爆炸。 什麼是硝酸銨呢?其化學式是NH4NO3(簡化為N2H4O3),是一種白色結晶固體的化合物,在水中溶解度大。它主要用於農業作為高氮肥料,常用於肥料或者於土木工程,具有強氧化力,在高溫下易與可燃物反應而發生爆炸;另外,硝酸銨也見於炸藥的製造、採礦爆破及炸藥製作,但貯存管理不當會提升化學災害的風險。
引起爆炸事件的化學物質-硝酸銨,不僅可以作為炸藥的原料之一,也是生產「笑氣」的重要原料,我國環保署毒物與化學物質局將一氧化二氮(笑氣)的製造原料列管為關注化學物質,正是硝酸銨,將硝酸銨進行熱分解後就可以製得高純度的笑氣,所以政府單位能掌握硝酸銨使用與流向即同步掌握笑氣生產來源,長遠來看除了可以確保工業生產的安全,也能防範民眾誤食或吸食。 為強化硝酸銨遭不當使用、濫用之安全及健康危害,主管機關提出「5要2禁止」管理策略,「要核可、要標示、要逐筆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要預防應變、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從上游到下游都要取得核可文件才可運作,另運作達分級運作量以上業者,並應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以上應辦理事項,將給予既有運作業者改善期限進行準備及申請,倘非原既有業者,則無相關緩衝期限;未依規定運作硝酸銨,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 對於高風險的化學物質妥善管理,考驗政府治理與施政效能,環保署新增列管硝酸銨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從經濟生產、社會秩序與日常生活全面性守護,致力提升全民福祉。 |
| 化學物質 | 硝酸銨 |
| 相關連結 | 參考資料
|
從黎巴嫩爆炸事件認識硝酸銨
- 點閱次數:6,265
- 資料發布日期:112-06-26
- 資料檢視日期:114-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