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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質登錄制度的起點-從「毒管法」修正談起

    化學物質登錄制度的起點-從「毒管法」修正談起
    類別 國內化學事件
    年度 2013年
    事件名稱 化學物質登錄制度的起點-從「毒管法」修正談起
    地點 臺灣
    事件說明

        2013年11年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建立「化學物質源頭登錄制度」,該法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必須造冊登錄,業者製造、輸入法律所規範的化學物質達一定數量時,必須依法登錄。

    我國的化學物質登錄制度
    我國的化學物質登錄制度 圖/化學局

        我國推動化學物質登錄制度起,政策主要的目的是化學物質的上下游流向分析,藉此作為稽查用途,透過跨部會合作與管理,來達成有效的風險評估與管理;一般民眾可以輕鬆地上網使用「化學物質登錄資訊公開查詢平臺」取得相關資訊,輸入物質的進口商與生產物質的製造商依法須主動登錄,再由官方主管機關造冊列管。

        修法除了是跨出第一步推動化學物質登錄制度,未來的化學物質管理策略還包括有接軌國際措施與國際公約調整國內措施(如國際汞水俣公約)、從登錄資料中篩選出特定物質的源頭流向、有效防堵業者違反不當添加物質進入食品供應鏈、建立化學知識轉譯與普及來強化全民參與,方能構築更完備的食安防火牆。

        毒澱粉事件對我國食安政策產生相當顯著的震撼,也提醒國人與政府,解決食安問題需要仰賴政府跨部門合作,畢竟食品安全與民眾的日常生活切身相關,民以食為天的社會生活才能有合理與信任的保障。

        更具體的措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食安五環」的第一環「源頭管控」政策,民國105年12月28日成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透過法規管制面及源頭預防面管控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流用於食品製造或加工等作業,追蹤化學物質流向,從源頭管控預防食安風險的發生。

    食安五環
    食安五環 圖/化學局

    化學物質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相關連結

    參考資料

    1. 毒管法修正三讀 掌握毒物源頭與流向。(2013年11月22日)。ETtoday
    2. 把關食安 政院宣布將成立毒化物及化學物質管理局。(2016年8月5日)。自由時報
    3. 唐登友。(2019)。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之法制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論文。
    4. 楊雅順。(2020)。臺灣化學物質風險管理架構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5. 陳麗芳。(2019)。因應國際化學品管理趨勢探討如何提升我國化學品管理效能。國立中山大學職業安全衛生學系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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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1,335
    • 資料發布日期:112-06-17
    • 資料檢視日期:1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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